为了进一步提高“邵阳市红十字会珂信公益抗癌救助金公益活动”的公信力,规范援助流程。制定援助细则如下:
一、组委会办公室:
邵阳市红十字会珂信公益抗癌救助金组委会下设“邵阳市红十字会珂信公益抗癌救助办公室”(以下简称救助办)专门负责管理及使用救助金。
二、救助条件及要求:
1、所有患者必须住院前预先报名申请,经组委会审批通过后住院治疗方可使用。
2、救助要求:被援助人凭国家民政部门颁发的下岗证、特困证、低保证、五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特殊贡献者出具合法有效证明)经红十字会等机构审批通过,由基金办具体执行减免、援助。
3、必须是在唯一指定医疗救助机构邵阳珂信肿瘤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
4、不能与定点医院其它活动同时使用。
三、救助申请专线:0739—5165517
四、珂信公益抗癌救助金组委会办公室聘请两名邵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邵阳市红十字会颁发志愿者聘书)专门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
五、专项援助金: 壹佰 万元(第一阶段),由爱心捐款单位将善款直接汇入邵阳市红十字会专款专用账户。
六、援助内容:(患者须住院之前报名申请,且审批通过后方可援助) 。
邵阳市(含八县一市三区)贫困肿瘤患者(到唯一指定援助医院邵阳珂信肿瘤医院住院治疗)每人一次治疗可获红十字会珂信公益抗癌救助公益活动援助的基本医疗(不包括医保基本医疗目录外治疗、检查、用药)自付部分费用的 80%—100%(全额)费用。具体如下:
1、邵阳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贫困住院患者,援助本次住院基本医疗(不包括医保基本医疗目录外治疗、检查、用药)自付部分费用的 80 %
2、邵阳市特困住院患者,援助本次住院基本医疗(不包括医保基本医疗目录外治疗、检查、用药)自付部分100%(全额 )费用。
3、邵阳八县一市的贫困肿瘤住院患者,每次救助1000元整,特殊贫困住院患者全免救助。
七、援助治疗原则:
1、被援助患者只能享受基本医疗援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医保、新农合政策及医院相关制度,所有治疗、用药、检查等必须在医保、新农合目录范畴内用药。参加援助治疗的患者,不得向医生提出不合理要求,杜绝开搭车药、搭车检查等,不能住高档病房。
2、对于有合并症的患者,如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危急病症,需要转院治疗的,根据病情情况,听从医生的安排转院,患者不得拒绝;达到出院条件的患者,医院医生将会告知患者及家属办理出院手续,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院。
3、被援助患者外出检查、自行采购以及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如:营养药、康艾、白蛋白等)、外院检查、高档检查及治疗,费用由患者全部承担。
4、被援助患者每次援助治疗限“一个疗程”即一个治疗周期(具体由医生视被援助人的病情决定)。
八、援助金发放形式:(援助金四舍五入,精确至百元。)
根据报名审核批准名单,由邵阳市红十字会珂信抗癌救助管理办公室直接将援助款汇入援助患者的指定账户。
九、执行时间:2015年10月18日起至援助完毕。
十、援助审批流程:
被援助人住院前到“邵阳市红十字会珂信公益抗癌救助办公室”报名或通过市、区、县红十字会,或通过网络、电话通道报名申请被援助人按要求详细填写下列信息并签名确认。
1、被援助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被援助人的银行卡账号(原则上要求,开户人为患者本人。如病情较重等特殊情况,开户人为患者家属的,办理出院结算时需提供:发票原件及患者身份证原件),同时在《援助报名申请表》和《援助执行细则》上签名确认。
2、被援助人提供单位、居委会、街道或村委会有关贫困证明(确实能证明其贫困)或下岗证、特困证、低保证、五保证、残疾证(特殊贡献者出具相关证明),并留下相关单位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3、发放“红十字会珂信公益抗癌救助办公室”援助联络卡(健康俱乐部会员卡)。被援助人到唯一指定援助医院——邵阳珂信肿瘤医院。预评估本次住院的治疗方案及大约总住院费用(由医生在申请表格填写)(具体方案和住院费用以最终实施方案和出院结算费用为据为准)。被援助人资料齐全后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邵阳市红十字会”通知被援助患者本人或家属。被援助人到唯一指定援助医院邵阳珂信肿瘤医院住院。按医院正常入院要求办理相关住院手续,交付相关费用。被援助人出院后,到“邵阳市红十字会珂信公益抗癌救助办公室”办理援助金领取手续。
援助金由邵阳市红十字会直接汇入被援助人指定账户,并告知汇款日期。被援助人请仔细阅读上述细则,并签字确认。最终解释权归珂信抗癌公益大行动组委会。
患者签字: 20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邵阳市红十字会珂信公益抗癌救助金组委会
邵阳市红十字会珂信公益抗癌救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