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处于农村改革和建设的前沿,是农村基层工作的执行者和落实者,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迫切需要,也是农村致富奔小康的当务之急,村干部能力的高低、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影响到和谐新农村的建设大局。
当前,一些地方村级干部队伍不容乐观,问题突出,亟待关注。一是法制淡薄。集中表现在私批滥放宅基地,变卖耕地,以及集体“三资”项目不经民主议事程序,不公开招标,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二是素质偏低。“老好人”思想严重,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信心,工作方式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群众有事找到头上不是一推了之就是应付交差,对群众不负责任,对上级虚以应付。三是处事不公。在处理村务工作中公仆意识差,利己思想严重,凭借手中权力形成一种家庭、宗族势力,办事不按政策,不讲原则,随意承诺,为所欲为。四是作风粗暴。对工作无热情,对群众没感情,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习惯于家长式、行政命令式管理,搞“一言堂”,不讲究说服教育。
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证农村稳定的基础和关键。建议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一是抓教育,使村干部有“劲头”。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法律和法制教育,筑牢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基础,增强干部明辨是非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二是抓考核,使村干部有“怕头”。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加大治懒治庸治散治软力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切实搞好干部监督。三是抓激励,使村干部有“甜头”。积极推行绩效挂钩工资制和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将农村干部的工资、奖金与其出勤、工作业绩挂钩,与党员、群众测评挂钩,激发其干事热情。四是抓保障,使村干部有“奔头”。建立“村官”晋级制,进一步探索拓展村干部政治发展空间,切实做到“有为有位”,特别是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党支部书记,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政策措施,将他们有计划地选拔充实到乡镇机关中去,切实解除其后顾之忧。(高春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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