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洞口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洞口县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了发展力度。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县农开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宣传推介、引导发展、组织培训、业务指导、资金扶持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各类工商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44家,其中种植业33家、养殖业8家、运输业1家,2010年以来,县农开办通过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财政补助类扶持了粮食专业合作社2家,养殖类专业合作社1家,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合作社成员自筹资金536.46万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们通过对县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状况的调查了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基本上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执行,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我县相当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规模小、成员少、业务运作比较简单。因此,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机构不太健全,有的只有出纳员,没有会计,有的出纳、会计一人担任。或临时聘请其它人员代理记账,以作“流水账”为主,未起到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
2、会计基础工作较差。一是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将企业会计科目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科目混合使用;二是账簿设置不规范,有的只有总分类账,缺乏相应的明细账,有的没有社员、成员明细账,而使用表格来代替成员明细账;三是原始凭证不规范,很多原始单据都是白条,没有标准的税务发票,同时报账审批手续不全,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不具全;四是记账凭证不规范,没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要求进行财务核算,有的凭证内容不完整;有的核算不准确,不能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没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的合作社只有现金往来,没有开设银行盈余账户,通过银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坐支现象和公款私存现象严重。二是合作社盈余返还、剩余返还不够规范,盈余返还多是通过购销差额实行,没有全面计入合作社收入,而后实行返还政策,剩余返还没有严格按“股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专项基金”总额分配,有的仅就“股金”分配,分配时没有相应的分配方案和成员协议,随意性比较大。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通过调查,当前合作社财务之所以混乱,其症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业管理部门缺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监管。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从调研的情况来看,两个部门对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都没有到位,会计执业上岗检查不到位,财务会计培训不到位,会计工作指导不到位,以致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形式多样,财务管理混乱。
2、合作社宗旨不明确。有的合作社成员之间只是实行信息共享,有的只是抱着合作做生意的思想,缺乏现代企业运作模式。
3、财会人员素质较低。合作社财会人员大都文化不高未受过专业培训,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差,连起码的会计基础知识、财政政策、法规都不懂,以致根本无法发挥财务监督的职责。
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建议
1、加强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合作社财会人员是合作社财会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其素质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财务管理的好坏。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重点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机构的设立、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会计法》的落实情况,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民专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会计的培训力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的会计科目、会计核算、会计报告进行专门指导,同时应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运行和盈余分配制度,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财会人员在实行《会计法》和执行财政纪律的宣传教育。
2、合作社应认真学习,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应自觉学习和执行《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和其它财政法律,规范合作社经济运行,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股金管理,规范分配机制。合作社对社员入股的股金必须造册登记,按其性质不同,分为股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专项基金进行管理。合作社的盈余应合理进行分配,以增强发展后劲和服务功能,提高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一是建立风险基金。在盈余分配时必须首先提取盈余公积作为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并专款专用,以丰补谦,保护专业合作社组织稳定性,达到以社养社、加快发展的目的;二是实行“二次返利”政策,即按成员交易量实行的盈余返还和按成员总出资实行的剩余返还,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对社员的吸引力。
五、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的主要作法。
1、召开座谈会,规范经济运行。2012年4月,我办主持召开了县属农产品加工规模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座谈会,规范企业经济运行。
2、举办培训班,规范财务管理。2012年,我办主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合作社会计参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培训班,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和账务处理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讲解,规范了农民专业合社的财务管理。
3、上门指导服务。对于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办组织专人上门指导服务,完善合作社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申报建议书,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分析进行评价,选取优质、高效的项目予以上报,